关于强化年终岁末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8作者:浏览次数:1638


岁末年尾,寒冷冰冻历来是引发冬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再有近期严峻的疫情形势的加持,实验室极易出现安全管理人员脱岗、安全责任缺失、危险实验无人值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应急处置保障能力不足等一系列安全问题,使得当前校园实验室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213号)和《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终岁尾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教安﹝202218号)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现就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准审批实验室开放申请。自通知之日起,各单位目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需暂停危险性实验室工作,依照下列条件重新申请开放:1.申请人健康状态必须符合安全实验要求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要求;2.危险性实验必须由指导教师(或教师安全员)在岗指导、且两人(含两人)以上在场;3.二级单位安全网格化巡查队伍正常开展巡查与值班值守工作;4.实验室每日三查能正常开展、对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表》(2022)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5.无过夜实验,保证不出现无人值守情况。符合以上条件的实验室向二级单位提出开放申请,二级单位组织专人检查、专人核准,从严审批。

二、精准掌握开放实验室安全防控情况。所有开放实验室必须有实验指导老师全程直接管理,如指导教师(或指定安全负责老师)无法进校,由导师负责做好学生暂停实验相关工作安排,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从事实验工作的,可通过委托熟悉本实验室安全状况的本团队教师或相邻团队安全管理人员代管,代管时须签署代管协议或承诺书(附件1);所有开放实验室须坚持一日三查(即入室前、工作时、离开前的自查工作,并完整保留检查记录),逐一检查实验室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化学品、水、电、气、设备等)的安全状态及控制情况,实验指导老师(或安全互助协作人员)每天离开前必须确保每间实验室的人员都已离开,危险有害因素都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三、精准研判学生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的性质任务,最大化减少实验室人数,全面做好开放实验场所备案工作。根据研判,实验室已成为疫情传播风险较大场所,倡导学生在宿舍从事看书学习、资料查阅、论文撰写以及其他科研工作,无紧急科研任务的,不进入实验场所。各类因需进入实验楼宇的一律实施审批备案制,由二级单位每天根据导师申请情况进行统一审批、精准备案,并填写备案表(附件2)。二级单位要协同课题组对所有申请使用实验室的人员(包括教师和各类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同时督促课题组在完成本实验室安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充分做好针对性的专业技术安全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四、精准做好值班值守、网格化管理和紧急应对工作。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值班值守、实验室安全专班人员和实验室网格化管理,并督查责任落实情况,做到一对一(房间、人员)每日全覆盖巡查(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次),重点检查防疫措施、个人防护、危化品(含气体)等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工作,建立规范工作台账备查。二级单位须保障各类实验室安全紧急应对人员和应急物资双到位,确保紧急状态下能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和专业科学的处置。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把措施落实到课题组、落实到一线、落实到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压实安全责任,密切关注实验人员安全不规范的行为并及时纠正,同时关心关爱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让每一位学生体验到科学研究带来的愉悦感、获得感和成就感。

以上要求,暂时无法做到的单位,要守住底线,一律停止开放申请,坚守好实验室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