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前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作者:浏览次数:327
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暑假即将来临,部分实验室仍然照常开展科研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校长办公室、学校安委会和实验室安委会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本学期末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假期实验室开放审批、备案管理制度。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实行审批、备案准入管理,计划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填写《苏州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附件1)并报所在单位审批,在审批通过的时段使用,严格遵守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并积极配合实验室安全督查巡查;各单位对假期拟开放的实验室进行严格审批,掌握本单位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的数量、类型、分布、开放时段、安全责任人、安全员、实验人员数量和类别、实验室危险源的分布及风险控制、应急物资到位情况等,真正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开放、危险性实验无“双人在场”不开放、安全责任人不在场不开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开放。
二、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各单位在放假前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2)等技术规范,开展一次全覆盖、全要素、全流程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关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危险性仪器设备等隐患易发、频发危险源的全生命周期管控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立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较大安全隐患,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登记,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闭环,保证实验室“不带病”开放。
三、加强暑假期间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准入管理。假期里实验人员安全意识容易懈怠,易出现实验时无人值守、无人监管状态,更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单位须对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所有实验人员在开展实验前须熟悉所在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相应的管控措施,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实验过程管理。暑假实验室使用期间,须切实有效开展实验室“每日三查”(入室后、实验时、离开前的安全自查),保留完整的检查记录。开展实验须两人在场,原则上不允许开展过夜实验,确因工作需要开展过夜实验的,实验室在申请审批备案开放时须将过夜实验情况作重点说明,所在单位须严格评估其危险性,严格对现场环境情况、作业人员要求、仪器设备状态、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和应急处置条件进行审查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之前须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五、加强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应急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应急人员通讯畅通、响应及时,应急处置措施得当、科学、有效。确保实验室发生异常情况时,最大化减少损失和减轻社会影响。
六、加强暑假期间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各单位须制定实验室值班巡查表,安排熟悉实验室环境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开展值班巡查,明确其工作内容、范围,要求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煤气、燃气及其他易燃气体等的使用管理,将其列为必查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学校实验室督查巡查将把各单位值班巡查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之一。
七、加强暑假高温、暴雨等恶劣天气的应对。夏季是强对流天气频发季节,高温、台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时有发生,是实验室水、电、化学品等方面安全事故的易发、频发期。各单位要及时关注灾害性天气对实验室的影响,未雨绸缪,重点关注高温天气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化学废液等的影响,气温超过35 °C时,不具备降温条件且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暑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强化安全管理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全覆盖、零容忍”的安全管理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
请各单位将暑假审批通过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进行汇总,填写《苏州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附件3)并于7月5日下班前将审批通过的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jieli@suda.edu.cn,联系人:李老师,0512-65208871。
特此通知。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 2024-07-02 09:52: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