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9作者:浏览次数:2154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本学期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结束,1 月 13 日(星期六)寒假开始,2 月 24 日(星期六)新学期开始。现将学期结束及寒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寒假安排
(一) 学生从 1 月 13 日(星期六)开始放寒假,2 月 25 日
(星期日)返校报到,2 月 26 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 全体教职工做好学期结束各项工作,自 1 月 14 日(星期日)开始,在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开始安排轮休。下学期 2 月 24 日(星期六)报到,2 月 25 日(星期日)开始上班。
(三) 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放假办法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拟订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同时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二、本学期结束工作及假期有关注意事项
(一) 各学院(部)要安排好本学期末考试,严格考试纪律和考试管理,认真做好期终考试、阅卷、评分、成绩录入及通知学生成绩等工作。具体工作按相关职能部门通知执行。
(二) 各学院(部)要造具寒假留校学生名册,分送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抄送校长办公室、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各一份。留校学生的住宿由后勤管理处协调安排,活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安排。
(三)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学期的工作计划,抓紧落实,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安排好下学期工作;要对学生进行假期往返路途和假期中的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形势政策教育和法治教育,并布置好新学期开学报到工作。
(四)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和保密检查。对校园中的消防安全、食堂安全、网络安全、燃气安全、水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开展假期远程办公的注意事项教育,做好机密文件的保管、归档工作,上级文件要及时收阅并返还机要室。学校各涉密体系人员在放假前要按规定对个人持有和使用的涉密介质和计算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按保密规定进行保管与存放,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涉密信息。
(五)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安全生产等职责。具体要求请关注学校主页“通知发文”栏中“关于寒假值班工作安排及报送寒假值班表的通知”内容。
(六) 全校各大楼和重点部位都要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名单分别报送校长办公室和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要加强门卫管理,切实组织好夜间巡逻。
(七) 有关部门假期中要确保水电正常供应,确保交通、电讯、网络畅通,并全面落实好防冻防灾应急措施。
(八) 各单位适时适地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重点看望帮扶因公牺牲教师家属及伤残教师、生病教职员工、生活困难教师及干部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等,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等特殊学生群体。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4 年 1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