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转)

发布时间:2025-01-09作者:浏览次数:388


 


教字〔2024292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时间

1.本学期于2025110日结束,111日学生开始放寒假。

2.下学期学生于2025223日报到,224日正式上课(以学校开学通知为准)。

二、考试工作

1.时间安排

各课程必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数完成教学工作,并在校历规定的停课考试时间内安排考试(通识选修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除外)。

1)本学期上课至20241229日,20241230日起停课考试。

2)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与考风建设,请各学院(部)在期末排考过程中,参照各校区标准化考场分布情况,原则上将考试地点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排考截止时间为20241222日。

3)各学院(部)领导班子成员须参与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以加强对考试的组织、全过程监控。20241220日前请各学院(部)将本学期末考试的领导巡考表(见附件1)发至教学质量与评估科鲍老师,E-mail:ljbao@suda.edu.cn

2.考试规范与要求

1)考试试卷等考试材料由开课学院(部)负责归档保存,请按《关于做好考试试卷及相关教学材料规范的通知》(教字〔2014119号)的要求严格执行。

2)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在考前提出缓考申请(https://my.suda.edu.cn/),经学院(部)分管本科教学的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事先提出申请的,必须在事后及时补办缓考手续。否则,作旷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通识选修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不安排缓考。

3)请各学院(部)参照《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苏大教〔202493号)、《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48号)文中的有关规定,抓好各项考试规范与要求的贯彻落实,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4)期末考试结束后,凡本学期开设的课程,无论采用何种考试形式,任课教师都必须认真填写课程考试质量分析表,填写时要求能够如实反映考试情况,并对教学过程、试卷(其他形式考核材料)质量、成绩作具体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对于全校公共课程,除任课教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质量分析外,开课学院(部)须对该门课程考试情况做出综合分析。上述所有材料由各学院(部)负责归档保存,以备专业评估和检查。

三、实践实习环节有关工作

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下学期大部分毕业班的学生将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请各学院(部)及时安排好这两项工作。下学期毕业实习计划的电子文本(格式见附件2)请于20241231日前发至:liujianwei@suda.edu.cn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请于2025314日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内完成,系统网址:http://bkbylw.suda.edu.cn

四、课务及成绩管理工作

1.下学期全校总课程表已排定,且学生已初步完成选课,排定的课程表不得随意调整,请各学院(部)在放假前将课程表(上课时间、地点)发给任课教师,以确保下学期课程教学的正常组织。

2.2025117日中午12:00前,各教学单位完成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期末成绩录入工作。任课教师请登录http://cjlr.suda.edu.cn,根据课程类型选择分别选择“过程化考核试点课程成绩录入”或“其他课程成绩录入”,完成相应成绩录入和提交。请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对教师提交的成绩及时进行审核确认,以供学生查询。成绩录入具体要求届时另行通知明确。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12-17 15: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