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暑期安排的通知(转)

发布时间:2023-06-29作者:浏览次数:1058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2023 年暑期即将来临,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暑期安排

(一)本学期非毕业班学生从 7 月 1 日(星期六)开始放暑 假。毕业生离校时间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通知执行。 

(二)下学期报到安排 

1.老生

2021、2022 级本科生 8 月 27 日(星期日)报到,8 月 28 日 (星期一)开始正式上课,将于 9 月 11 日(星期一)至 9 月 24 日(星期日)期间进行军训,具体军训及课程安排由人武部会同教务处另行通知。

在校研究生、2020 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9 月 3 日(星期日) 报到,9 月 4 日(星期一)开始正式上课。 

2.新生

新生(本科生、研究生)9 月 9 日(星期六)和 9 月 10 日 (星期日)两天报到。

 本科生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时间为 9 月 11 日(星期一)至 9 月 24 日(星期日),9 月 25 日(星期一)开始正式上课。研究 生新生入学教育时间为 9 月 11 日(星期一)至 9 月 17 日(星期 日),9 月 18 日(星期一)开始正式上课。

 (三)各类继续教育的学期结束工作、暑期授课、考试工作 按继续教育学院通知执行。 

二、教职工暑期工作安排 

(一)全体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的前提下,从 7 月 2 日(星期日)开始安排轮休(7 月 1 日正常 上班)。全体教职工 8 月 26 日(星期六)报到,8 月 27 日(星 期日)开始正常上班。 

(二)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暑期工作安排参照本通知精神自 行拟订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同时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三)所有教职员工轮休期间须正常履行相关职责,强化值 班值守制度,有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到岗并及时处理。教职员工 在轮休期间以外需提前离校或因故推迟报到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三、本学期结束工作及暑期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部)要严格考试纪律和考试管理,认真做好 期终考试、阅卷、评分、成绩录入及学生成绩查询等工作。具体 工作按相关职能部门通知执行。 

(二)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单位本学期的工作计划,抓紧落 实,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安排好下学期工作;要对学生进行 暑期往返路途和暑期中的健康防护知识和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形 势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并布置好新学期开学报到工作。 

(三)各单位应在暑期开始前进行一次保密检查,做好机密 文件的保管、归档工作,上级文件要及时收阅并返还机要室。各 涉密体系人员在暑期开始前要按规定对个人持有和使用的涉密 介质和计算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按保密规定进行保管与存 放;要严格执行“涉密机不上网、上网机不涉密”的规定,不得 泄露所知悉的涉密信息。

(四)各单位应在暑期开始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安全教 育,认真落实暑期各类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暑期安全及治安 秩序。保卫部(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 督促和指导,同时加强门卫管理,切实组织好夜间巡逻。 

(五)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每天安排负责同志在岗 带班、靠前指挥,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安全生产等职责,特别要注 意消防安全。值班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00。校部总值班、保卫部(处)、数据资源与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医 院、配电间及其它重要部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及值 班电话号码请于 6 月 30 日(星期五)中午 12:00 前报校长办公 室,值班电话不得随意更改(详见“校内通知”中“关于报送暑 期值班表的通知”)。 

(六)有关部门在暑期中要确保水电正常供应,确保交通、 电讯、网络畅通,并全面落实好防汛、防台应急措施;要利用暑 期安排好教室和宿舍的维修、养护以及调整和配备工作;各相关 学院和部门根据学校学生住宿优化调整方案,积极稳妥做好方案 的落实工作。开学前一周,有关部门应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确保下学期各校区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 

(七)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团委以及各学院(部)要切实组织好学生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 动。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3.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