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7作者:浏览次数:2136

 

 

 

 苏州大学

 

 

 


苏大办〔20152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历安排和实际情况,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假期及调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日安排。

(一)清明节:4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5日全校停课,原安排在45日(星期日)的课程调整到46日(星期一)。

(二)劳动节:5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1日全校停课,原安排在5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的课程照常进行。

(三)端午节:619日至21日放假,共3天。其中,620日全校停课,原安排在620日(星期六)的课程调整到619日(星期五)。

二、学生在放假前一天下午4时后(有课的学生须在课程结束后)方可离校,并按时返校。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教职员工的考勤,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不能按时到校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旷工处理。

三、请各单位在46日、51日、619日全天安排专人值班,并由负责同志带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值班名单请按规定报校长办公室。保卫部(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医院、配电间及其它重要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四、各单位须在每个假期前进行一次保密和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切实抓好假期中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